熱點快評
  □然玉
  安徽蕭縣有多幢“爛尾辦公大樓”,中間一座6層的主體建築,四角4棟副樓,樓前的廣場兩側,對稱分佈著8棟樓房,均已封頂,卻未見後續施工。蕭縣知情人士介紹,這片建築為蕭縣原縣委書記毋保良任上規劃的“政務新區”。不料其時毋保良因貪腐問題落馬,導致工程受影響停工,此後又遇上“中央禁令”,“進退不得”擱淺至今。工地上雜草叢生、甚至有人在此放羊。(昨日北京青年報)
  政務新區成“牧羊場”,這樣的荒誕場景,在安徽蕭縣真切發生。誰曾想,堂堂政府工程,竟也會遭遇爛尾的窘境。回溯此事的來龍去脈,公眾又不免唏噓不已。只因“主推者”落馬,加之中央禁令頒佈,偌大的辦公樓項目,居然被索性棄之不顧。在當地官場,該建築群儼然成了“不祥之兆”,人人唯恐避之不及。這種消極迴避、不管不顧的態度,最終造成了巨大的資源浪費。直至荒草遍地、牲畜成群,錯亂的畫面,總歸觸目驚心。
  爛尾的蕭縣政府大樓,當然只是極端特殊的個例。但在它身上,又確乎可以見到,某些普遍存在的現實。一直以來,政府工程與主政者捆綁過深,乃至充斥著個人的主觀偏好,牽扯著個人的利益關係網。由此導致的後果,一旦主推者事發被查,對其未竟之業,後繼者往往不願“接盤”——這既是為了劃清界限、避免牽連;也是為了便於另起爐竈、“除舊佈新”。從本質上說,缺乏集體決策過程,以及健全的工程維繫模式,基建項目出現反覆或爛尾,並不奇怪。
  除此以外,蕭縣案例同時表明,在地方的權力生態中,缺乏“國有資產保值增值”的責任分攤機制。當地長時間放任辦公群項目爛尾,等同於閑置資源、扼殺收益。試問,誰該為此擔責?即便是為了執行“中央禁令”,蕭縣也完全可以先將大樓完工,然後通過租售回收建設成本……無論如何,不作出任何積極的善後,只是簡單粗暴地“擱置問題”,無疑是最令人失望的結局。
  地方層面公權系統的結構缺陷,讓主政者往往在兩個極端搖擺。在常態的寬鬆約束內,他們大刀闊斧、無所顧忌;一旦風聲收緊,他們又變得風聲鶴唳、謹小慎微。蕭縣的荒廢大樓,肇始於前任的肆無忌憚,爛尾於繼任的保守求全。自始至終,當地的掌權者,似乎總是缺乏篤定的行事標準,缺乏理性的思維習慣。所謂前車之鑒,被後來人當成“不作為”的藉口。這無意間,又構成了新的失職失責。
  “不僅要懲戒貪腐,也要追責庸碌”,在圍觀蕭縣的爛尾政府樓之後,公眾想必會有此感嘆吧!當然,避免類似鬧劇發生,關鍵還是要行政系統內部能夠真正建構起超越官員個體意志“配置資源維護收益”的運作範式。
  然玉  (原標題:爛尾政務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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