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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央廣網廣州4月27日消息(記者鄭澍)據中國之聲《央廣新聞》報道,廣州擬規定車牌競價收入只能用於補助公交行業,征求意見已經於昨天截止。
  在4月23日,《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資金管理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在廣州市政府官網公開征求意見。根據意見稿,競價收入資金納入財政年度預算,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,專項用於城市公共交通事業發展,並接受財政、審計等部門監督。款項只能用於補助公交車輛更新購置,對單位和個人2012年7月1日後新購置的新能源中小客車和節油率超過20%的混合動力中小客車給予補貼等9個方面。
  從2012年8月1日起,廣州繼北京、上海、貴陽之後成為全國第四個汽車限購的城市,實行汽車上牌採用搖號加競價雙線並行的模式,至今已經接近兩年時間。就在本月25日,廣州市4月份中小客車調控指標結果出爐,4075個指標全部競出,個人車牌首次突破均價1.2萬元。個人最低成交價為13100元,平均成交價為14074元,這已經是從2013年11月份以來連續第6個月漲價。單月競價收入超過5700萬元。但是,對於這樣一筆競價收入款項如何使用,一直以來沒有相關的定向規定。而此次《廣州市中小客車總量調控增量指標競價收入資金管理辦法(意見征求稿)》的出台,正是為瞭解決這一問題。  (原標題:廣州擬規定車牌競價收入只能用於補助公交行業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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